行 风 在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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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听众询问:“城中村改造,作为防空工程的车库、车位能否配送给村民?”

    答复如下:城中村改造中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按照《人民防空法》规定应建的防空地下室,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该人防工程不能出售或者配送给村民。《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分别规定: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必须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所以说,该类人防工程经人防部门批准后可进行开发利用。

   一位听众询问:“在日照什么样的房屋算棚户区?”

   答复如下:棚户区的标准是:一是主要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

    一位听众询问:“如何识别地下车位是不是人防工程?

    答复如下:地下车位并不一定是人防工程,一般都大于人防工程面积。人防工程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安装防护门框和防护门。为了更好地让大家识别人防工程,自今年起,我市开始对申请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必须悬挂标志牌、指示牌和标识牌。标志牌悬挂在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的上方,指示牌应设置在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附近道路旁或其他显著位置,标识牌悬挂在工程内部主要出入口的墙面上。下一步,2010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逐步进行悬挂。如果,大家还不能辨认是否是人防工程,可以到市人防办具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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