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机 构 设 置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科室设置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

1、人事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安排、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人防政策措施;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防系统的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会务组织及行政后勤工作。

2、工程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规范、规定和战术技术要求;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拟定和指导监督;协同指挥通信科实施人民防空指挥所和勘察、定点;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安全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结建”人防工程工作,协助指导质量监督;拟定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有关政策。

3、指挥通信科

负责全市人防组织指挥、通信和警报设备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工作;组织指导人防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定防空袭方案和人口疏散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定防空袭方案和人口疏散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演习、演练;协调利用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工作,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人防宣传和人防知识教育工作;协助办领导实施战时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工作。

4、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防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综合编制;管理省和市拨人防经费;组织审查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人防统计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1、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受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我市人防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开展人防监察工作;负责对新建民用建筑依法必须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进行督察,依法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进行查处;对破坏、侵占、非法拆除、危害或影响人防设备、设施的违法事实及时立案并查处;追缴被拖欠的人防建设经费;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宜。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防通信站

平时职能:管理全市人防警报通信工作,健全警报社会化管理制度,落实社会警报点的管理责任制,负责警报试鸣工作;根据应急职能,发放防灾警报;依法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和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进行查处。战时职能:战时保障防空袭斗争的通信联络,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平战结合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平战结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组织拟订本市人防平战结合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检查指导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防火;负责审批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负责公共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防火工作。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驻址:日照市 菏泽路369号 联系电话:8782916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
主办单位:日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菏泽路 电话:8782916  E-mail: rfb@rz.cn
网站设计维护:日照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